为规范网络视听主播的行为,提升网络视听(主播)人才的政治意识和整体素质,引导网络视听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主办办“网络主播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面向从事网络视听行业播音员、主持人(主播)以及职业院校、高校等教育相关从业者和其他爱好者、播音主持工作从业者等行业/专业/领域的网络视听主播/直播人员。
二、培训时间、方式
培训采取线上点播听课培训的方式,培训结束采取线上统一考试,通过者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颁发培训证书。
证书和培训班的详情可在本网站查询,也可拨打人才中心电话010—63989690咨询。
三、培训内容/课程安排
1、国家有关网络视听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4课时;
2、播音主持及形象塑造相关专业知识,4课时;
3、网络视听直播知识及带货实操技巧,14课时;
4、线上统一考试,2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