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因为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卫生部原部长崔月犁、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李广祥、卫生部原中医局局长吕炳奎等几位老领导发起,由卫生部上报国务院,经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1985年6月20日在北京成立。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1991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国家民政部核准注册为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协会业务领导单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保健按摩分会》(简称:本分会)是在《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支持下成立的《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保健按摩分会》,本分会设在中推联合医学研究院。
本分会在《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国家政策和社会价值为导向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产品研发与推广。为会员提供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和创业咨询服务。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权利
1、可参与会员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分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由本分会组织或有本分会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和各种医疗服务活动。
4、优先在总会主办的刊物发表论文,并优先得到总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5、优先得到本分会研发、推广的新技术、新成果。
6、学习中推联合医学研究院课程享受九折优惠。
7、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成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保健按摩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
8、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成为《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员单位(团体)。
9、成为本协会会员对职务晋升和本人学术水平认定有参考和评估价值。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义务
1、遵守本分会章程,维护本分会的合法权益。
2、执行本分会决议,积极参与本分会的活动,完成本分会委托的工作。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向本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 、为发展本分会事业,自愿资助、捐赠。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员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会员费300元,三年制。
2、填写正式会员申请表,提交审核。
3、两张2寸蓝底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