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通告

2023年9月2日21:34:11 发表评论

为贯彻落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5号令)、《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规定及要求,解决通过师承等非学历教育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问题,决定开展2023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报名时间

考核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2023年 9月8日- 9月26日,登陆“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管理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料。

现场确认:2023年 10月7日-10月17日,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者携带考核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报名审核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和推荐医师需同时到现场确认,填写《推荐医师承诺书》,并共同照相由当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留档备查。具体事宜与当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联系(注:现场确认仅提交材料不作补充报名)。

  报名条件及材料

按照《2023年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规定执行。

  报名审核程序

申请人网上报名(按操作流程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料)→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现场确认→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初审合格人员→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复审合格人员→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审核确认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参加现场考核。

  申报医术专长规定

按照“中医疾病+中医药技术方法”确定申报的医术专长。申请人选择本人擅长治疗病证或科目,原则上,每人限报1个病证科目或同1个病证科目下不超过3个病证。同时,根据实际治疗情况,选择内服方药及在《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中选择所用中医医疗技术,外治技术类应明确医疗技术种类,一般不得超过3类中医医疗技术。中医疾病名称和外治技术种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代码表》和《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填报。

  报名材料审查要点

(一)完整性。审查申请人按《报考指南》规定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填报的材料是否有缺漏项。

(二)准确性。审查申请人填报的材料在格式和内容上是否符合填报要求,例如,是否按《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考,申报的医术专长中是否含有西医、西药等内容。对报考材料准确性严格把关,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中医、中药专家参与审查。

(三)真实性。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的一些关键情况是否真实,例如,应以电话或走访等方式确认指导老师、推荐医师知晓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应以电话或走访等方式随机调查患者了解考生医术情况等。

注:凡报名系统查重率超过50%以上的(含50%),涉嫌抄袭窃取他人材料,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进行处理。

  审查公示时间安排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申请考核的基本信息、推荐医师的基本信息、初审意见等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合格申请人材料、公示情况在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

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填入《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3),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3年11月30日前报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事项

(一)申请考核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黔卫健发〔2018〕3号)规定进行处理。

(二)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违反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责令其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已取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2023年考核报名。

(四)本次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也未授权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和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培训,未授权任何机构解释考核政策和考务政策。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特别提醒广大申请人,请勿轻信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有关考核的政策及事项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和正式文件发布信息为准。

(五)申请人可登录“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系统”查询考试信息,并密切关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公布信息。

(六)本通告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也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七)其他报考事项详见《报考指南》。本通告由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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