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关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声明

2023年8月24日16:47:50 发表评论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从2021年起,重庆市卫健委鉴定所与有关机构合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相关项目的岗位能力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了相应证书。为避免社会公众将培训合格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混淆,现就有关问题声明如下:

我所根据职能职责,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皮肤健康管理师、中医康复理疗师、亚健康调理师、中医食疗调理师等6个项目的培训,并在考核后发放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包括《卫生健康岗位能力培训证书》、《卫生健康技能培训合格证》、《卫生健康岗位能力评价证书》(其中《岗位能力评价证书》已于2021年12月改版为《岗位能力培训证书》)。

上述培训合格证书仅作为相关从业人员已参加卫生健康领域有关项目技术技能培训学习的凭证,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具有从业技术技能水平认定的效力。

其他机构如有冒用我所培训发证名义,在互联网和自媒体进行虚假宣传、混淆证书概念、渲染求职焦虑、误导社会炒作等行为,请立即纠正。对侵害我所形象声誉的行为,我所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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