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政策来源于07年颁布的卫生部52号令,0基础也可以通过中医师承的方式考取医师资格证!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七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
第二十八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
中医师承流程
1.为学员筛选老师,所有老师都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医师;
2.提供公证手续,确认正式师徒关系;
3.公证完毕后,在当地卫健委备案;
师承期间为学员提供学习平台,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和实践。师承期满后,参加师承出师考试。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的条件
1.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跟独特的技术专长;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4.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
5.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6.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三年内不得超过2名学员。
7.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中医师承公证信息
1、师承人员(徒弟)方面
身份证;
户口本;
最高学历证 书;
最高学位证书;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2、指导老师(师父)方面
身份证;
户口本;
最高学历证书;
最高学位证书:
执业医师资格证;
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技术职称证书;
临床和教学工作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