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员的就业方向是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非常有前途的专业。
妇幼保健员培训考核项目介绍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体人民健康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妇女和儿童对保健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为规范妇幼保健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建设和管理,经国家卫健委妇幼司授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妇幼保健工作者培训和考核。
妇幼保健工作者属于医疗辅助人员职业中的医疗临床辅助人员之一,职业代码4-14-01-00.职业名称“女错觉保健工作者”,从事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承担孕妇、婴儿的日常护理和保健工作。妇幼保健人员有三个级别,分别是:初级技能(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对应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和高级技能(对应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妇幼保健员就业方向
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社会机构——一个月中心、家政服务、幼儿园、婴幼儿培训中心、妇幼保健工作者培训中心、医疗服务和托儿所。
《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资格证书》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共同盖章签发,长期有效。该证书有三个主要特点
1. 授权: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合发布,官方档案备案,全国统一编号;
2. 专业:强大的教学资源,线上线下整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打造更专业的“你”;
3.实用性:行业认可,网络可查,全国通用。
妇幼保健员培训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关于加强孕产妇全程基本医疗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家妇幼卫生[2016]53号)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医疗临床辅助服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卫生服务需求,更好地规范妇幼保健工作者的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组织专家编写了《妇幼保健工作者职业培训标准》(以下简称“培训标准”)。
国家卫健委研究院院长裴开燕,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院长吴杰玲,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幼儿部主任王惠山,副主任张跃,北京市妇幼保健医院护士长李广军,北京市五州妇幼医院护士长丁军,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侯其春等。
本培训标准简述如下:
基础知识培训
1. 培训目标
1.1总体培训目标
国家妇幼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