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员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与中国妇幼保健协会联合主办,培训联合盖章,长期有效。
为规范和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满足公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经国家卫健委妇幼保健司授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与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启动妇幼保健工作者培训考核项目。
引进妇幼保健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卫生部2016年发布的《职业分类代码》明确规定,妇幼保健工作者是医疗辅助人员职业中的医疗临床辅助人员之一,从事妇幼保健服务,承担孕妇、婴儿的日常护理和保健工作。证书分为初级(对应国家职业资格5级)、中级(对应国家职业资格4级)、高级(对应国家职业资格3级)三个等级。
妇幼保健员申请人群
1. 在医疗、妇幼保健或者其他机构从事妇幼保健、新生儿护理工作的人员。
2. 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层妇幼专业人员。
3.妇产中心、家政护理服务、幼儿园、婴幼儿培训机构人员。
4. 在妇幼保健相关服务机构工作,愿意从事妇幼保健和新生儿护理工作的人员。
为妇幼保健员提供的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
㈡儿童保健
(三)妇女健康
(四)预防传染病
(5)妇幼保健教育
(6)培训指导
妇幼保健员证的有效性
妇幼保健员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和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共同盖章签发,永久有效。
该证书有三个特点:为规范和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满足公众对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经国家卫健委妇幼保健服务司授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与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合启动妇幼保健工作者培训考核项目。
1)权限:官方档案备案,统一编号,通用性强;
2)专业性:教学资本强,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
3)实用性:求职、就业、行业认可、个人能力提升;